欧亚经济联盟延长个人车辆临时逗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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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5月19日 – 欧亚经济联盟政府间理事会决定将个人汽车和其他车辆在欧亚经济联盟关税区范围内临时通行的期限延长至9月30日。

欧亚经济联盟新闻处消息称,通过这一延期决定,外国个人汽车和其他车辆机械将在9月30日之前免于被驱逐,且期间将不会被收取税费或因超过逗留期而被罚款。

该决定适用于从加里宁格勒地区通过特惠关税车入境,但因故无法返回的人员。

此外,理事会宣布至9月30日前,暂停实施关于个人、难民和流离失所者入境欧亚经济联盟时的为期18个月的财产免税期。

该决定将适用于3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已经出现或将要出现的问题。

相关决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因欧亚经济联盟对抗COVID-19疫情而采取的措施导致相关人员无法行使权力或履行义务的情况。

该决定是由于EAEU为对抗冠状病毒流行而采取的措施,导致公民无法行使其权利和履行其义务。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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