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马吉利斯7个常设委员会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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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1月15日--哈萨克斯坦第七届马吉利斯(议会下院)的7个常设委员会获得批准。

议长尼格马图林表示,根据《宪法》第6条第1款,马吉利斯(议会下院)的常设委员会不得超过7个。

获得批准的7个常设委员会分别是:农业事务委员会,社会文化发展委员会,立法和司法改革委员会,财政和预算委员会,国际事务、国防与安全委员会,环境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经济改革与区域发展委员会。

【编译:阿依波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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