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1月1日起实施全民申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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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1月1日 – 哈萨克斯坦全民申报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全民申报制度的受邀目的是打击影子经济,创建同腐败行为开展斗争的有效手段,并实现对国家财政预算的补充。

该制度的落实,将对改善每一个公民的生活起到许多作用。

2021年1月1日开始,全民申报制度的第一阶段,将首先针对国家公职人员及其配偶开始实施。

被纳入到全民申报制度范围内人员,必须在1日起,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所有个人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申报和公示。

有义务进行申报的人员包括:

- 国家公务员及其配偶

- 被授权履行公共职能的人员及其配偶

- 等同于有权履行国家职能的人员及其配偶

与此同时,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选举和反腐败法》、《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银行和银行业务法》、《保险业务法》有义务进行申报和公示的人员,也被包含在相关人员范围内。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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